刘玉青律师成功辩护传播淫秽物品案 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
日前,北京福茂律师事务所办结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罪案件。检察机关对案件做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专程来到律所,为刘玉青律师赠送锦旗,表达对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高度认可。
在法律实践中,我们看到,很多网民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网络空间分享的一些小黄图、小视频的行为可能已经违法,甚至涉嫌犯罪。对于当事人来说,一旦定罪,背负刑事处罚,可能对其未来的一生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本案中,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属于相对不起诉的类型。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而终结案件,其不起诉决定并未经过人民法院裁判,因此不起诉决定从刑法意义上讲并不导致行为人有罪的法律后果,行为人系无罪之人,就不会留案底。
本案中,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属于相对不起诉的类型。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而终结案件,其不起诉决定并未经过人民法院裁判,因此不起诉决定从刑法意义上讲并不导致行为人有罪的法律后果,行为人系无罪之人,就不会留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