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成功后仍未拿到赔偿 职业性中暑维权难在何处?
盛夏来袭,热浪接连而来。高温补贴、热射病、工伤成为网络热议话题。“热射病工伤认定难”备受关注,一些行业比如导游行业用工关系复杂,缺乏劳动保障,从业者一旦发生热射病等情况,很难认定为工伤。
2023年7月北京导游“龚哥”事件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48岁的北京导游“龚哥”在带领一个研学团从颐和园结束行程后晕倒在大巴车内,送医后抢救无效去世,医院证明显示,“龚哥”是因为热射病(重症中暑)去世的。2024年5月,在法院调解下,“龚哥”家属与旅行社自愿达成协议。但至今其家属仍未收到旅行社的赔偿金。
针对热射病后维权难的困境,北京福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友律师在接受《工人日报》专访时指出要两方面发力破解维权难。一方面要规范相关行业用工,另一方面要督促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诊断必要材料。
北京福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友表示,“龚哥”家属的维权经历反映出导游从业者权益维护机制亟待完善,也折射出劳动者患热射病后维权难的困境。
记者注意到,一些地方已经开始采取措施维护导游的合法权益。例如,2015年8月,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导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证后,劳动关系在旅行社的导游人员,需从事导游业务活动,应接受劳动关系所属的旅行社的管理和委派;在导游行业组织注册的导游,需从事导游业务活动,应与导游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接受导游公司派遣。旅行社如需聘请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临时从事导游服务工作,须与该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由旅行社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导游行业用工比较复杂,兼职导游的权益更是难以保障。如果导游都能与旅行社或者导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在工作中受伤或者发生热射病等情况,就能够更顺利地认定工伤,拿到赔偿。”张志友表示。
当然,张志友也指出,确认劳动关系只是热射病工伤认定需要迈过的第一道坎,另一道坎则是职业病诊断。而职业病诊断往往需要用人单位配合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很难取得这些证据,也就难以进行职业病诊断。
对此,张志友建议,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收集相关材料,与劳动监察机构联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必要材料,减轻劳动者的负担;同时,还要总结和优化职业性中暑鉴定程序,按照“事实重于程序”的原则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而不是机械性地处处以“规定”为借口、以“程序必备”为条件,从而有效降低劳动者维权的难度。